创业板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一)
创业板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一)
1. 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与深市其他板块不同,创业板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关注,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2.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投资者需注意,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涨跌幅比例将由原10%同步调整至20%。
3. 创业板股票交易的单笔最高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其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投资者通过盘后定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其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的,A股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B股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大宗交易无单笔申报数量上限限制。
需注意,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仍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创业板股票有哪些特殊标识?
为提示交易风险,深交所对创业板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做出标识,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此外,深交所对在创业板上市时尚未盈利和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存托凭证分别作出“U”“W”“V”的特别标识。特别标识在深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显示,并在深交所网站“市场数据>股票列表”栏目展示。
本文转载自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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