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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9 14:01:48 浏览次数: 【字体:
期货交易流程
 
期货交易流程主要包括开户、下单、竞价、成交回报、结算、交割等环节,全面了解期货交易的各主要业务流程,理解期货交易中的有关概念,有助于投资者熟悉期货业务,正确履行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交易行为的畅通与完整,是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前的必要准备。
 
一、开户
由于能够直接进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只能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所以,普通的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交易之前,应首先选择一家具备合法的期货代理资格、信誉良好、资金安全、运作规范和收费合理的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
 
投资者在选定期货经纪公司后,即可向该期货经纪公司提出委托申请,开立帐户。开立帐户实质上是投资者(委托人)与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人)之间建立一种法律关系。
 
开户程序如下:
1、风险揭示
客户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必须事先在期货经纪公司办理开户登记。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开户申请时,应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个人客户仔细阅读和理解后,在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单位客户在仔细阅读并理解之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期货交易是一项比较特殊的交易行为,面对的风险程度比一般的商品买卖和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要大。为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作,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客户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当对期货交易的风险有较多的认识,声明理解说明书中揭示的期货风险,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亏损。
 
2、签署合同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开户申请时,双方需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个人客户应在该合同上签字,单位客户应由法人在该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开户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单位开户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单位期货交易业务执行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印鉴等书面内容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期货交易业务执行人的书面授权书。
 
交易所实行客户交易编码登记备案制度,客户开户时由经纪公司会员按交易所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号,一户一码,专码专用,不得混码交易。
交易编码是指期货经纪公司为其客户在期货交易所申请的交易代码。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必须遵守一户一码制度,不得混码交易。如有违反,不仅会招致监管部门的处罚,同时也可能给期货经纪公司或客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3、缴纳保证金
客户在与期货经纪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之后,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将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存入期货经纪合同指定的客户帐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二、下单
客户在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行为。交易指令的内容一般包括:期货交易的品种、交易方向、数量、月份、价格、日期及时间、期货交易所名称、客户名称、客户编码和帐户、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签名等。
 
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两种: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和撤销。
限价指令: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预期的价格成交,但同时也存在无法成交的可能性。
 
取消指令:取消指令是指客户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客户通过执行该指令,将以前下达的指令完全取消。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下单。
书面下单: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由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行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电话下单: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纪公司需将客户指令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姓名。
 
网络下单:客户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进行下单,将交易指令下达至期货经纪公司服务器,在期货经纪公司核对客户帐户、密码无误后将交易指令发送至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
 
三、竞价
期货合约价格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公开喊价方式和计算机撮合成交两种方式。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采用的是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
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计算机自动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开盘价和收盘价均由集合竞价产生。
国际上期货交易撮合成交的三种主要方法
(1)公开喊价:是指在交易所大厅的交易池内由场内经纪人和自营商面对面地公开叫价,并辅以手势交易期货合约的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流行于欧美。
 
(2)集体叫价:是指期货合约的价格均由交易的主席喊出,所有场内经纪人根据其喊价申报的数量,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的交易数量相等为止。这个交易方式起源于日本。
 
(3)电子交易:是指场内出市代表通过计算机联网终端将买卖交易的指令输入交易所的计算机自动撮合成交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这种成交方式在国际期货上也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期货交易所均采用此种竞价方式。
 
四、成交回报
当客户的交易指令在交易所计算机系统中撮合成交后,出市代表应将成交结果反馈回期货经纪公司下单室,期货经纪公司下单室将成交结果记录在交易单上并打上时间戳记返还给客户代理人,再由客户代理报告给客户。成交回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交易方向、成效手数、成交价格、成交回报时间等。
 
五、结算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和其它有关事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帐户。
 
期货经纪公司的结算流程是这样的:期货经纪公司根据客户的开户资料录入客户名称、账号、通讯方式等客户基本资料,根据客户的出入金凭证录入客户的资金出入变化,根据客户的交易及交割单据对客户的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期货和证券的结算不是一样的。期货每天的结算是非常重要的,您一定要在每一个交易日对您的结算结果进行核实,只有这样才能心中有数,不至于因为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期货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其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期货经纪公司在每一交易日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手续费、保证金等事项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单一般载明下列事项:帐号及户名、成交日期、成交品种、合约月份、成交数量及价格、买入或者卖出、开仓或者平仓、当日结算价、保证金占用额和保证金余额、交易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等。
 
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六、交割
在期货交易中,了结期货开仓头寸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对冲平仓,另一种是实物交割。
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用于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占期货交易总金额的比例)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你要进行实物交割,务必事先对实物交割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了解。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实物交割的方式有:
1、"集中性"交割:即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2、"分散性"交割:即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过后所有到期合约全部配对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间里持有仓单的卖方均可提出交割。
 
实物交割要求以会员名义进行。单位客户的实物交割须委托会员进行,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会员在期货合约实物的交割中发生违约行为,即:
1、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的;
2、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解付货款或解付不足的;
3、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交易所应先代为履约。交易所可采取征购和竞卖的方式处理违约事宜,违约会员应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交易所对违约会员还可处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处罚。
 
解读结算单
            
结算单是帮助客户分析自己当日成交盈亏情况的重要依据。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交易结束后,
公司对于客户的结算,根据客户当日的平仓、持仓情况及各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各个客户的当日盈亏,同时进行交易保证金、税金、交易手续费等款项的清算工作。
 
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
平仓顺序按成交合约时间先后进行,平仓盈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 Σ[(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平仓量]+Σ[(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Σ[(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Σ[(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持仓(浮动)盈亏的计算公式如下:
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持仓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Σ[(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Σ[(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客户权益的计算方法:
客户权益=期初资金+入金-出金-手续费+平仓盈亏+浮动盈亏等
持仓保证金的计算方法:
持仓保证金=今日结算价*持仓手数*交易单位(X吨/手)*保证金比率
可用资金的计算方法:
可用资金=客户权益-持仓保证金
本日风险度的计算方法:
本日风险度=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
持仓盈亏的计算方法:
持仓盈亏=浮动盈亏/持仓保证金
结算完毕后,当客户权益低于持仓保证金金额时,期货经纪公司将按照规定给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单,客户必须在一个交易日第一交易小节结束前补足,否则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强行平仓指令,一切损失将由客户无条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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