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划转提示
一.我公司目前开通的期货结算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交行、招行、光大、浦发、中行。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客户资金划转必须是同行转账,所以您在开户时需要提供建行、工行、农行、交行、招行、光大、浦发、中行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指定的期货结算账户。
二.您可在我公司登记多家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但建议一家结算银行只能登记一个帐户。
三.根据相关期货法规,您办理出入金业务:
1.必须通过在期货合同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办理;
2.期货结算账户户名必须与期货保证金资金账户同名;
3.必须同行转账,不可跨行存取;
4.不可通过现金方式出入金;(入金不可使用银行现金缴款单)
5.不可通过内部划转的方式出入金;
6.您的入金不能先存入我公司员工的私人账户,再转入我公司账户;
7.您在办理银行转账入金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凭证、电汇单、汇票的“资金用途”栏、网银的备注栏注明客户姓名、客户号、资金用途(请注明“期货保证金”),以免因要素不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入金或出现资金退回情况;
8.客户资金划转到账时间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无论出入金,公司都会尽快办理。
四. 银期功能的变更和注销
1.个人投资者:持本人身份证和新旧个人银行卡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2.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需持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特别提示:机构投资者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
注:a.变更期货结算账户,应先在我公司办理变更登记;b.当日有出入金的须下一交易日进行变更和注销。
五. 银期转账限制:
1.银期转账设“保底资金”=1001元。即客户用银期转账方式出金后,可用资金不可低于“保底资金”;
2.客户每天出金不可超过3次;单次出金最大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当天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3.当日的浮动盈利不计入银期转账的可转出金额;
4.当天每次出金可提资金(X)最大为可用资金的80%,且出金后的可用资金必须大于保底资金。公式表达如下:
当 (可用资金-可用资金*80%)≥保底资金,X=可用资金*80%
当 (可用资金-可用资金*80%)<保底资金,X=可用资金-保底资金
5.如果单日累计出金超过500万元以上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电话:0755-23998253
6.当日转账出现资金不符,请及时与开户营业部联系,或立即致电0755-23998253。转账成功与否以银行记录为准;
7.银期转账入金时间:8:30—15:55,20:30-2:30;出金时间:9:0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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