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9 08:46: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周三)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4年3月1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