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16:16: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上能发〔2023〕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28日(周四)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3年12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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