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提示
根据各交易所进入临近交割月的规定:
1、郑商所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持仓限额请参照交易所标准;
2、大商所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持仓限额请参照交易所标准;
3、广期所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持仓限额请参照交易所标准;
4、上期所、能源中心进入交割月需在10月31日调整好持仓倍数且自然人必须在最后交易日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前平仓(ag,sn,sp调为2的倍数,au调为3的倍数,cu,al,zn,pb,bc调为5的倍数,ni调为6的倍数,nr调为10的倍数,ss调为12的倍数,ao调为15的倍数,rb,wr,hc调为30的倍数),持仓限额请参照交易所标准;
5、中金所国债品种进入交割月需提前三天申请,持仓限额请参照交易所标准。
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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