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3〕40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5月30日结算时起,白糖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白糖期货23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玻璃期货2309及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纯碱期货2309及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二、自2023年6月6日结算时起,白糖期货2309及23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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