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2〕18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2年4月20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206、2207及2208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4月15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