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08:55: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郑商函〔2021〕866号 各会员单位: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自2021年11月3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2021年10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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