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1901合约最后交易日调整及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SC1901合约最后交易日调整及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18] 71号),对SC19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期进行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SC19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12月28日(周五),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为交割期。
二、根据《关于调整SC1812、SC1901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18〕65号),自2018年12月26日(周三)起,SC19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
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2018年12月18日(周二)闭市后,自然人客户SC1901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四、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八条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原油期货交割。
五、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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