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调整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6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中秋节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若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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