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白糖期权持仓限额等事项的通告
根据《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及第五十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星
期五)结算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
算的某月份白糖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调整为 2000 手,投
机、套利与套期保值期权持仓之和,不得超过白糖期权合约
投机持仓限额的 3倍,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 100
手。
特此通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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