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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7 14: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鉴于近期期权产品上市,我司已重新修订《期货经纪合同》,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将于2017年4月6日正式启用(合同正文见附件)。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更新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的部分内容,增加了客户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客户应对自身账户关注及持续了解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公司有权选择客户的相关权利,强调了客户有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的义务,更新了部分通知与确认方式,增加了公司有权限制客户交易权限的情形,增加了关于期权交易、行权履约、结算等期权交易的相关内容及修订了个别风控条款。

二、根据旧版《期货经纪合同》(2014年版)第十节的约定,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于公告发出三日后生效。请您留意新旧版本《期货经纪合同》条款的变化,对新条款有异议的,请及时书面向本公司提出,否则视同接受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的所有条款。

三、欢迎您随时至我司营业场所查阅或签署新版《期货经纪合同》,若公告期满您未对新条款提出书面异议的,公司将视同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的所有条款。 

欢迎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23998210/8223)查询了解,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期货经纪合同》(2017年4月版)(电子扫描件)

 

   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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