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大商所关于修改风险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市场需要,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
修改后的规则自2014年9月16日结算时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为适应市场需要,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
修改后的规则自2014年9月16日结算时起施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