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聚丙烯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函[2014]54号)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为确保聚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聚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聚丙烯期货合约自2014年02月28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P1405、PP1406、PP1407、PP1408、PP1409、PP1410、PP1411、PP1412、PP1501、PP1502。
三、挂牌基准价
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四、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8%(首日为17%),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
五、交易手续费
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统一按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一收取,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分别按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收取。
客服咨询热线:深圳:0755-23998230
顺德:0757-22382273
南海:0757-86231220
龙岗:0755-23999987
特此通知。
广东鸿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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