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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五一’休市及调整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9 14: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2年‘五一’休市及调整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五一休市安排定为:04月28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5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由于“五一”假期国内外休市时间不一致,为防范节日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调整保证金和涨跌幅通知的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拟调整部分品种保证金水平:
一、    上海交易所:
1、劳动节前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保持不变;
2、2012年5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到9%,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到4%。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到14%,涨跌幅度限制维持6%。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11%调整到10%,涨跌幅限制由6%调整到5%。
二、    大连交易所:
    1、自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均调整为10%,涨跌停板扩大至5%。
2、2012年5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幅度标准恢复原标准
3、玉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三、    郑州交易所:                                                         
1各交易品种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幅均按原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四、    鉴于行情变化多端且交易所风险控制制度的复杂性,建议广大客户审慎持仓;
 
特此通知!
 
广东鸿海期货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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