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铝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铜、铝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了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市场风险,上海期货交易所决定:
1.自2011年11月15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百分点(合约在不同持仓量下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也 适用此项调整)即按9%收取;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至7%。本公司的铜、铝交易保证金分别为:13%,10%。
2.2011年11月16日起,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至5%。
如有疑问,请与本司运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5-23998230.
广东鸿海期货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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