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炭合约的通知
关于调整焦炭合约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和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市场风险,大连商品交易所决定:
1、自2011年09月16日结算起,焦炭期货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10%调为7%,涨跌幅由6%调整为5%,本公司的保证金标准调为:11%。
2、自2011年09月19日起,焦炭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
如有疑问,请与本司运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5-23998230。
广东鸿海期货有限公司
201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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