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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9 14: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1]25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期货市场的一线监管,遏制过度投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将于2011年3月14日起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行报备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须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附件1),然后通过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
  二、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书面向期货公司会员报备。期货公司会员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报备,交易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提供补充材料。
  三、非期货公司会员在申报情况及提供材料时,应直接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报备。
  四、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在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须重新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附件1),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主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原有实际控制关系(未改变的)及新的变更信息。
  五、在多个期货公司会员开户的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可选择其中一家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申报。
  六、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通过期货公司会员书面对其开户人进行询问。相关开户人应以书面说明形式及时回复交易所询问,并提供相关材料。
  如相关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要求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
  如相关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附件2)。交易所对相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事实理由充分,确不属于实际控制关系的,对相关账户进行正常管理,对于事实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所责令其进行申报,并根据本通知第七条进行处理。
  七、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和不协助调查工作的开户人(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期货公司会员具有告知、提示开户人进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的义务,并应对开户人的报备材料登记存档。
  九、期货公司会员须对开户人报备的内容保密。
  十、2011年4月11日前完成开户的账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须于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2011年4月11日以后开户的客户须在签署开户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备。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 潘佳俊 何文婷
   联系电话:68402682 68400053)
 
 
附件:
 1.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K-1表)(模板)
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一部分:申报人信息
个人客户
填写信息
*姓名
 
*交易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开户会员名称
 
单位客户
填写信息
*名称
 
*交易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开户会员名称
 
客户类型
A. 生产企业   □
B. 加工企业   □
C. 贸易公司   □
D. 投资公司   □
E. 其他(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
 
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第二部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实际控制
关系账户
相关信息
1、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的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根据所控主体的性质填写所控客户的以下相关信息:
所控主体为个人客户时:
*姓名
 
*交易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开户会员名称
 
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所控主体为单位客户时:
*名称
 
*交易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开户会员名称
 
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所控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2、是否被其他主体(个人或单位)实际控制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根据控制主体的性质填写控制客户的以下相关信息:
控制主体为个人客户时: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会员名称
 
交易编码
 
控制主体为单位客户时:
*名称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
(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 否□
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会员名称
 
交易编码
 
是否参与过套期保值交易?   是□ 否□
第三部分:申报人承诺
1.本人承诺所申报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当所申报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履行变更申报义务。
3.本人知悉并承诺遵守交易所关于存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有关规则及要求,合法合规参与期货交易,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注:1.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其他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如报告主体与1个以上的其他主体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则须填写相应数量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进行申报,但第一部分内容只填写一次即可。
 
 
                                          申报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上海期货交易所:
本人声明:不存在因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因素而对他人的期货交易进行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因上述关系而导致本人的期货交易被他人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分仓的方式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额而超量持仓的情形。
本人承诺:所做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交易;愿意配合交易所及相关期货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完全明白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承 诺 人: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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