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仓单转换为郑商所仓单的通知
关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仓单转换为郑商所仓单的通知
各指定棉花交割仓库:
2011年3月8日起,各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均可申请将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仓单转换为郑商所棉花仓单。仓单转换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拟转换的交易市场仓单棉花,必须是存放在提出转换申请的交割仓库,且棉花入库公检工作是在该库完成,外包装验收及公证检验结果均符合郑商所注册仓单的有关规定。
申请转换的棉批入库后经过在库公证检验且存放仓库和批次件数未发生变化的,证书有效期内原则不再重新检验。仓库应当配合原检验机构对申请转换的棉花重新加盖期货棉验讫章。检验机构换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从第一次出证日期起计算。公证检验后移库或批次件数有变化的,需重新公证检验。
二、拟转换的交易市场仓单,每张仓单数量单位必须为185±5包,且批次棉包符合国家包装标准Ⅰ型棉包规定。
三、拟转换的交易市场仓单在外垛存放的,应在申请转换前将其移入库房内码垛存放。
四、转换仓单应当正常办理“交割预报”、“申报检验”等相关手续,同一预报单的多批棉花若是不同检验机构检验的应当分开报验。
申报公证检验时,应当在“备注栏”标注“仓单转换”字样,同时提供原公证检验证书号。例如,有两批棉花需要换,检验申报“备注栏”应填写:
仓单转换+371501201170071,371501201170072
在申报公证检验添加样品信息时,应当在“样品信息”的“备注栏”提供原公证检验证书号,预报货主与交易市场原注册仓单货主不同的,应同时著名原注册货主名称。例如,上例中报验的两批棉花的样品信息“备注栏”应分别填写:
371501201170071+莎车县叶尔羌棉业有限公司
371501201170072+莎车县叶尔羌棉业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请及时转告相关客户。
郑商所 交割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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