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调整强麦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9 14:02: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调整强麦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1]3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2月23日结算时起,强麦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所将根据强麦期货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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