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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PTA期货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及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9 14:02:04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市场风险,郑州期货交易所决定:
1、自2010年11月9日结算起,PTA期货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6%调高到8%,涨跌幅由4%调整为5%,本公司的保证金标准调为:11%。
2、自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PTA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暂停执行;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此期间我公司相应取消对客户的优惠,按照双边收取交易手续费。如有疑问,请与本司运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5-23998230。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东鸿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
 
附件:郑州交易所通知
 
关于调整PTA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0]1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1月9日结算时起, 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6%调高到8%,涨跌幅度由4%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调整PTA期货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0]194号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PTA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暂停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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