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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9 14: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市场风险,郑州期货交易所决定:
一、 自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早籼稻、白糖、菜籽油、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暂停执行;
二、 自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2月31日,棉花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继续暂停执行。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此期间我公司相应取消对客户的优惠,按照双边收取交易手续费。如有疑问,请与本司运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5-23998230。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东鸿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5日
 
附件:郑州交易所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0]179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市场风险,经研究决定:
一、 自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早籼稻、白糖、菜籽油、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暂停执行;
二、 自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2月31日,棉花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继续暂停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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